维修资金托管
一、业务简介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二、业务介绍
上海银行是上海地区服务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两家指定专业服务银行之一。多年来上海银行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人员优势、管理优势,根据上海市房地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要求和业主大会委托对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和资金保值增值。
三、特色优势
1、成熟稳定的系统及严密的业务流程保障,能满足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托管的各项业务管理要求;
2、为维修资金的使用提供免费的审计、审价等增值服务;
3、全市近百家服务网点及专职服务团队提供专业指导。
四、适用客户
经上海市房地主管部门合法备案的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五、办理流程
(一)新开立维修资金账户
1、账户开立
业主大会持下列材料到银行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及相关表格,开立单位结算账户:
(1)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
(2)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私章,业主大会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3)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身份证件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4)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
(5)经区(县)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盖章的《业主大会开户通知书》;
(6)业主大会与开户银行订立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委托管理合同》;
(7)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2、账户启用
业主大会持新开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及银行出具的业务受理单到区(县)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启用账户。
3、资金划转
业主大会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到区(县)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办理维修资金划转手续(应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将未出售房屋购房人部分的维修资金代交至专户内):
(1)物业服务企业开立银行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
(2)业主大会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业主大会公章);
(3)业主大会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委托管理合同》(原件);
(4)《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划转申请书》;
(5)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划转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二)已开立维修资金账户
1、业主大会持相关要件到拟转入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2、由物业管理企业(小区管理处身份)登录“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做“资金划转管理”;
3、业主大会或受托物业管理企业持盖章的《划转清册》到所属区县房地局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核;
4、区(县)房地局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登录“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做资金划转管理;
5、业主大会或受托物业管理企业持加盖业主大会公章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划转申请表》和《划转清册》(区县局打印的),到原开户银行办理销户和资金划转手续;
6、业主大会或受托物业管理企业持盖章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划转申请表》和《划转清册》(区县局打印的),到新开户银行办理信息入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