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产品

一、并购贷款

  (一)产品介绍

  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中,我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实施资产或者股权收购的客户。

  (三)特色优势

  满足客户并购交易融资需求。

  (四)办理方式

  1、同步开展并购重组专项财务顾问;

  2、授信审批流程按照有关授信业务办理;

  3、具体流程请洽上海银行客户经理。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

  2、并购资金来源中借款人应能提供不低于30%的自有资金;

  3、并购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得超过50%

  4、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5、一般不低于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6、可同步开展并购重组专项财务顾问,财务顾问费用可协商收取或者按照融资金额的0.1%-4%/年收取。

   

二、并购融资

  (一)产品介绍

  客户基于企业经营需要,实施资产或者股权收购(境外或者境内),或者境外企业需要实施境内资产或者股权收购时,我行通过单一产品或者产品组合满足客户融资需求。

  (二)适用对象

  实施资产或者股权收购的客户。

  (三)特色优势

  1、满足企业资产或者股权收购需求;

  2、投行产品与传统产品结合;

  3、结合并购重组专项财务顾问业务同步开展。

  (四)办理方式

  1、同步开展并购重组专项财务顾问;

  2、结合传统信贷产品和投行产品,设计符合客户需求的服务方案;

  3、投行产品审批和授信产品审批分别按照有关业务流程办理;

  4、具体流程请洽上海银行客户经理。

   

三、“并购通”买方/卖方财务顾问

  (一)产品介绍

  我行在客户进行资产或者股权收购或者出让时,提供有关撮合交易性质的服务,如协助拟定收购/出售计划,协助筛选、确定目标企业,协调尽职调查,提供融资建议等,我行同时收取相应专项财务顾问费用。

  (二)适用对象

  具有资产或者股权收购或者出售需求的企业客户。

  (三)特色优势

  1、提供符合要求的目标资产或者目标企业,满足企业收购或者出售需求;

  2、我行已经建立并购重组项目信息库,可进行行内项目对接、撮合;

  3、我行与多家券商及中介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可向行外进行项目发布和撮合。

  (四)办理方式

  1、获知企业资产或者股权收购或者出售需求;

  2、通过行内信息发布、向行外合作机构推荐等方式寻找标的;

  3、协助推动交易,协调尽职调查、资产评估、法律调查等事项;

  4、提供融资方案建议,如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期限等;

  5、协助实施报审、报批等行政审批、报送事宜等;

  6、具体流程请洽上海银行客户经理。

   

四、并购基金专项财务顾问

  (一)产品介绍

  我行通过结构性融资等方式,与客户共同设立并购基金,我行担任并购基金或者并购基金实际控制人的财务顾问,为基金设立提供方案设计、融资安排、并购融资等服务。

  (二)适用对象

  1、有并购经验、行业整合能力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

  2、有并购经验、行业整合能力的大型国有企业;

  3、有并购经验、行业整合能力的优质行业龙头企业。

  (三)特色优势

  1、满足客户实施行业整合的需要;

  2、降低客户收购成本和财务成本;

  3、可通过结构性融资投资并购基金,并可结合其他融资手段满足客户后续并购融资需求。

  (四)办理方式

  1、获取企业行业整合等业务需求;

  2、担任并购基金财务顾问,设计并购基金方案;

  3、通过结构性融资或者传统授信产品满足客户业务需求;

  4、具体流程请洽上海银行客户经理。